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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市高正会计服务有限公司——工作规程

一、 总体规程
以国家法律、法规为依据,以财政、税务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具体要求,以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为约束,以客户为中心,认真履行代理记账职责,为社会创造更大效益。

二、 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
1、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,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、严谨的工作作风,严守工作纪律,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。
2、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,努力钻研业务,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。
3、会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,并结合会计工作进行广泛宣传。
4、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、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,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、真实、准确、及时、完整。
5、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应当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。
6、会计人员应当熟悉代理记账单位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,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,为改善单位内部管理、提高经济效益服务。
7、 会计人员应当保守代理记账单位的商业秘密。除法律规定和单位领导人同意外,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。

三、工作流程

 
四、东莞会计业务操作流程 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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