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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税务登记——停业


服务名称: 东莞税务登记——停业
受理机构: 东莞市国家税务局
受理窗口: 企业所在镇、区国税分局的办税服务厅
协办机构:
服务描述: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,需要停业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其停业,而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暂停营业和办理涉税事项的登记管理制度。
服务类型: 申请办理
申办对象: 需要停业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其停业的纳税人。
申办资格: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
申报材料: 一、纳税人书面申请报告;二、工商行政部门或主管部门核准停业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;三、主管税务机关发放的税务登记证件(正、副本);四、《申请停业税务登记报告表》;五、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、资料。
办理地址: 企业所在镇、区国税分局
办理依据: 《税务登记管理办法》第十九条
收费依据:
收费标准: 免费
受理时限 5天
受理时间: 正常上班时间
联系电话: 2630312
投诉电话: 2630663
服务网址: http://WWW.GDDG-N-TAX.GOV.CN
流程图:申请停业登记流程
相关表单:申请停业税务登记报告表
流程说明: 申请停业登记流程

信息来源:东莞市国税局   发布日期:2004-3-31



信息来源:东莞市国税局
 

 
 
 
 
 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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